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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航空宇航学院“临云启航”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5  点击:

“临云启航”奖助学金是由贺庆先生及重庆临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出资设立,旨在支持中北大学创建“双一流”高校、助力航空宇航学院发展,奖励学院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大学生,资助家庭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激励学生传承红色革命基因,厚植航空报国情怀,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切实做好“临云启航”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和资助的对象

1.“临云启航”奖学金奖励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优秀本科生;

2.“临云启航”助学金资助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奖励和资助的标准

1.“临云启航”奖学金每人奖励 1000元;

2.“临云启航”助学金每人资助 1000元。

三、奖励和资助的获得条件

(一)“临云启航”奖学金评选条件与办法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高尚,素质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课程;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上一学年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4.同一学年内已获国家奖学金、单项金额超过4000元(含)奖学金、以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不再参评“临云启航”奖学金。

5.学院按照每班至少1个名额进行名额分配,在符合上述1-4项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院教学科出具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以班为单位进行排名,由高到低顺序评选。

(二)“临云启航”助学金评选条件与办法

1.我校认定的大二、大三、大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 3.0,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前 30%;体能测试成绩 70 分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3.品德优良,生活俭朴,自立自强,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的反映;上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不少于1个月,且考评为“良好”及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勤工助学的不受此限);

4.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上一学年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5.同一学年内已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其他社会捐资助学金者,不再参评“临云启航”助学金。

6.在符合上述1—5项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院教学科出具的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排名,由高到低顺序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11月15日如实填写《中北大学“临云启航”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经班主任审核后,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依据“临云启航”奖助学金评选条件与办法进行审核,并确定受奖受助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发放。

航空宇航学院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