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大二、大三、大四全体学生
二、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办法:
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见附件1)进行评选。
四、评选要求: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文明诚信,遵章守纪;在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2)学习成绩好: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且当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无缓考,体测无补测或缓测;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国家英语四级分数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专业理论素质分在80分以上;
(3)身心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在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文体创新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4)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的前20%。
2、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品德好: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集体,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文明诚信,遵章守纪;在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
(2)上一学年担任学生干部(班级干部,校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满一年,对工作尽责尽力,任劳任怨,各方面能以身作则,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工作成绩显著;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且当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无缓考,体测无补测或缓测;本科生二年级以上国家英语四级分数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专业理论素质分在80分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心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标准;在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文体创新素质测评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5)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学生的前20%。
五、评选流程:
1、各班下发通知,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报名;
2、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相关材料与条件;
3、审核无误后,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评优部;
5、学院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六、提交材料
9月28日前,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结果电子版以**班优秀个人命名打包发送到hkyhpy101@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评优部。材料包括:
1、《中北大学优秀个人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2);
2、《2023/2024学年学生优秀个人获奖名单》(见附件3);
3、班级公示截图
七、其他要求
1、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班级评审流程的时间节点, 务必保证公示范围面向全班同学,并提供公示的相关照片及截图。
2、请学生本人及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3、所有班级和个人参评的奖项表格均需按照要求,由学生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信息,在规定时间节点交给学院,逾期或上报之后信息有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班主任承担。
4、各班级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励、评优和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要多样化,确保每位学生的知情权。
5、由于个人或班级原因,将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班级推选获得优秀个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取消个人一学年全部评优资格,取消班级一学期评优资格。
航空宇航学院
202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