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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空宇航学院2024年招聘科研助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8 作者:王姣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决策部署,按照学校《关于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聘用工作的通知》(招就[2024]12号)要求,航空宇航学院设立了68个科研助理岗位,面向我院2024届毕业生公开选拔招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航空宇航学院暂未升学就业的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7月取得学位证);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从事项目研究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5、准备报考中北大学研究生的,优先录用。

二、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属非全日制用工,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不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签订劳务协议后,按聘用人员完成的工作任务支付薪酬,每月不超500元。

三、选聘流程

(一)学生报名

1、表格填报:

1)附件1《中北大学科研助理岗位应聘申请表》(注:应聘岗位栏、设岗单位意见栏、学院意见栏不填),电子版以班级+姓名命名,纸质版在报名信息确认栏本人签字后上交班长;

2)附件22024年航空宇航学院科研助理报名汇总表》,只填电子版。

2、班级报送:

1)以班为单位将附件1收齐,文件夹以班级+科研助理申请表命名;附件2班级+科研助理汇总表命名;附件12装入同个文件夹后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974573992@qq.com,截止时间:202463日晚8:00

2)附件1纸质版以班为单位交至10号楼101,截止时间:202464日中午12:00

(二)学院选聘

1、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遴选;

3、学院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招就部审核;

4、招就部审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后由学院完成最终聘任;

5、学院将最终聘用人员信息向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部、招就部进行备案。

四、其他说明

1、科研助理的用工期限不超过科研项目执行期限。合同期内有以下情形者,学校有权与其解除劳务协议,终止劳务关系:

1)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就业协议;

2)本人自愿离职;

3)经聘用单位考核为不合格人员;

4)违反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2、科研助理岗位由学院统一调配安排。

3、被聘用者须遵守学校、学院及学术团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4、本次选拔招聘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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