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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6 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6 作者:段雪倩 点击:

各班级:

根据《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西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25〕3 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晋财教〔2024〕134 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2026〕1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26 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上进,学习态度端正;

(五)2026 年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须在申请截止前办理完复学手续;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须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七)预科班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不在此列。

二、资助档次及金额

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状况,分为“一等”“ 二等”和“ 三等”3 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800元、3700 元和2600 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700 元。

三、工作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评审。学院汇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并对《202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和《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报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2026级申请国家助学金及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提供学生本人的中国工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且卡号清晰),并注明名字、学号、银行卡号。

3.退役士兵学生退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中北大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纸质版一份。

5.《202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6.班级公示截图纸质版一份

7.班级评审会议照片3张纸质版一份

8.校验通过的《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信息-导入模板》电子版(发放时间可先不填)。

注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编号须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编号一致,并与《202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中的编号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