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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7  点击: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

本科生:10000/人(共6名)。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方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的学生;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体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学院评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汇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处。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纸质版个人成绩单一份;

(三)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年级专业排名表和获奖证书一份;

(四)班级公示截图打印版各一份;

(五)班级签署“同意上报”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航空宇航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班级评议结果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六)获奖同学提交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一份1000字以上的个人详细事迹电子稿以及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

五、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使用A4纸正反打印。

(二)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凡学院审核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同学,资格直接取消。

(四)国家奖学金电子版材料收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