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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17  点击: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大二(24级)、大三(23级)、大四(22级)全体学生

二、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办法:

2022、2023级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16号)进行评选;2024级优秀个人依据《中北大学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24〕13号)执行。

四、评选要求:

1、学生干部包括党团支部委员、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副部长级(含)以上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及各社团负责人

2、借读、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优秀个人。优秀个人的评定按学生当前所在班级参评。

五、评选流程:

1、各班下发通知,由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报名;

2、班级评议小组审核相关材料与条件;

3、审核无误后,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学习部;

5、学院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至学生工作部。

六、提交材料

9月24日前,各班级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电子版以 “** 班优秀个人”命名打包发送到hkyhpy101@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学院学习部。材料包括:

1、《本科生优秀个人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1);

2、《本科生优秀个人汇总表》(见附件2);

3、班级公示截图

七、其他要求

1、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班级评审流程的时间节点, 务必保证公示范围面向全班同学,并提供公示的相关照片及截图。

2、请学生本人及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3、所有班级和个人参评的奖项表格均需按照要求,由学生本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信息,在规定时间节点交给学院,逾期或上报之后信息有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班主任承担。

4、各班级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要多样化,确保每位学生的知情权。

5、由于个人或班级原因,将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班级推选获得优秀个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取消个人一学年全部评优资格,取消班级一学期评优资格。

附件1: 8.本科生优秀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2: 6.本科生优秀个人汇总表.xlsx

航空宇航学院

202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