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22、2023级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
2、2024级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办法
1、2022、2023级“优良学风班” 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见附件1)、《航空宇航学院“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见附件2)进行评选,具体文件内容见附件。
2、2024级“先进班集体”依据《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校学〔2024〕14号)(参看2024版学生手册)、《航空宇航学院“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见附件2)进行评选。
三、评选要求
(一)、重新编班不够一整个学年的班级,不参评先进班集体;因专业分流班级重组或解散的班级,参评“优良学风班”只获得荣誉称号,不再颁发奖金。
(二)、“优良学风班”评选要求:
1、全班同学学期考试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
2、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高于3.0;
3、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的同学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20%及以上;
4、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6的同学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
5、班级同学补考前课程成绩不及格门次学期累计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20%;
6、除免测同学外,班级同学体质健康测试一次性达到合格标准(>50分)率不低于95%。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班级 “优良学风班”评选资格:
1、班级学生有违法违纪情况的;
2、班级学生因违规违纪或不实言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情况;
3、班级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现象的;
4、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
5、班级学生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6、班级学生因轻微违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下处分的同学不超过2人。
四、评选流程
1、申请提交:符合条件的班级于9月25日前提交“班级自评报告”(见附件3)、先进集体汇总(见附件4)、优良学风班汇总(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hkyhpy101@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学习部;
2、学院审核:学院进行材料审核,并组织先进集体答辩;
3、学院公示:经审核、答辩后对结果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
4、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部。
五、其他
1、不按时上交评选材料的班级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使用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均使用教学部门统一提供的数据;
3、如果发现上报的成绩和实际成绩不相符,则取消该班本学期评选资格。
航空宇航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