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聘岗位
1、航空航天工程系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工程力学系系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实验室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岗位职责
1、岗位要求
航空航天工程系系主任、副主任分别负责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建设或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
工程力学系系主任、副主任分别负责力学专业建设、力学基础教学。
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全面负责学院实验中心、基础力学实验室建设。
2、岗位职责
①航空航天工程系、工程力学系系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a、全面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质量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
b、负责本科教学中组织备课、授课、实习实验、课程设计、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检查;
c、本科教学研究及教师队伍建设;
d、负责学科建设相关事宜;
e、负责博士点申报相关事宜;
f、负责学科评估及专业认证相关事宜;
g、负责各专业人文关怀、凝聚力建设及评奖推优等工作;
h、配合完成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
I、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②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a、协助分管院领导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做好学院实验教学的整体规划和设计;
b、做好学院学科、专业实验室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c、负责教学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行;
d、协助分管院领导,负责教学实验室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e、负责组织开展实验设备使用培训;
f、组织教师指导大学生开展各类科研训练、学科竞赛、课外研修和创新创业实践等;
g、建立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工作;
h、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任职的基本资格
1、必须为所报专业教师,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必须为博士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4、有相关教学或者科研管理经验者优先;
5、公道正派,服务意识强,愿意为学院和专业建设出力;
6、有时间和精力投入专业管理、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工作;
四、试用期制
试用期为一年,且试用期内不能脱岗,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现职,予以解聘。
五、报名要求、时间、地点
1、提交《航空宇航学院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2、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6月20日中午12:00
3、报名地点:航空宇航学院综合办公室(10号教学楼103室)
航空宇航学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