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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4 作者:段雪倩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 号)《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办法》(校学201915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 2024 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整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学生。

二、调整原则

因突发状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增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申请及评审程序参照《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三、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2、《中北大学 2023/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认定学院核定结果报告单》纸质版,经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党委印章。

3、学院公示记录打印版并加盖党委印章。

4、《中北大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 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经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党

委印章。

5、标题清晰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会议照片3张电子版、纸质版。

四、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春季学期增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资助条件。

 二)认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三)及时上报助学部。

                                                                   航空宇航学院